法律分析:以工程结算为例:竣工决算审计要会同甲方、乙方共同进行,特别是乙方,发现决算有漏项,审计过程中或最后定案时可以提出。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 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,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,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,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;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,方可交付使用,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,不得交付使用。